商務部15日發(fā)布公告稱,自當天起將原產于韓國(株)LG化學(LG Chem, Ltd.)進口雙酚A的反傾銷稅稅率由6.4%調整為4.7 %。
中國商務部于2007年8月決定對原產于日本、韓國、新加坡和臺灣地區(qū)的進口雙酚A征收反傾銷稅。2008年9月,韓國(株)LG化學向商務部提出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申請。
商務部經審查認為,申請書提供了傾銷幅度降低的初步證據,決定對該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復審調查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中國決定將原產于韓國(株)LG化學進口雙酚A的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4.7%。
雙酚A可用于生產增塑劑、阻燃劑、抗氧劑、熱穩(wěn)定劑、橡膠防老劑、農藥、涂料等精細化工產品。
中國商務部于2007年8月決定對原產于日本、韓國、新加坡和臺灣地區(qū)的進口雙酚A征收反傾銷稅。2008年9月,韓國(株)LG化學向商務部提出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申請。
商務部經審查認為,申請書提供了傾銷幅度降低的初步證據,決定對該公司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復審調查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中國決定將原產于韓國(株)LG化學進口雙酚A的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4.7%。
雙酚A可用于生產增塑劑、阻燃劑、抗氧劑、熱穩(wěn)定劑、橡膠防老劑、農藥、涂料等精細化工產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