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西哥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發(fā)布了一項強制性技術法規(guī)NOM-252-SSA1-2008,對12歲以下兒童用玩具中鉛的生物利用度,3歲以下兒童玩具中某些重金屬以及可能被學前(6歲及以下)兒童吮吸、舔舐或吞食的學習用品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。新法規(guī)將于8月13日開始生效。
學前文具包括鉛筆、橡皮、蠟筆、膠水、鈍剪刀、水彩顏料、記號筆、造型粘土、算盤、粉筆和鉛筆刀等物品。而排除在這些要求范圍之外的包括玩具基底的染料、包裝、容器和說明書等不作為產(chǎn)品功能性部件的產(chǎn)品;直徑超過10.16厘米的微箔氦氣球;圣誕節(jié)及其他節(jié)日,包括兒童聚會的裝飾材料;公園、院子、游樂園或娛樂區(qū)域等地方使用的秋千、沙灘、滑梯、兒童帳篷、蹺蹺板、旋轉(zhuǎn)木馬、圍欄等公共玩具和游樂設施;兒童不會將其放入嘴部吮吸或舔舐的三輪車、乘騎玩具或大型玩具;根據(jù)墨西哥臨時性進口制度進口隨后將再出口的玩具和學前文具。
該法規(guī)將減少目前產(chǎn)品中針對砷、鋇、鎘、鉻、汞、鉛、硒和銻的最大允許濃度水平具體如下所示:(除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外,物品中硒和鋇的最大允許濃度含量在特殊情況下有所提高),任何三歲以下兒童用玩具或?qū)W前兒童用物品,除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外:
以下玩具和學前物品的材料必須符合上述最大濃度水平:
學前文具包括鉛筆、橡皮、蠟筆、膠水、鈍剪刀、水彩顏料、記號筆、造型粘土、算盤、粉筆和鉛筆刀等物品。而排除在這些要求范圍之外的包括玩具基底的染料、包裝、容器和說明書等不作為產(chǎn)品功能性部件的產(chǎn)品;直徑超過10.16厘米的微箔氦氣球;圣誕節(jié)及其他節(jié)日,包括兒童聚會的裝飾材料;公園、院子、游樂園或娛樂區(qū)域等地方使用的秋千、沙灘、滑梯、兒童帳篷、蹺蹺板、旋轉(zhuǎn)木馬、圍欄等公共玩具和游樂設施;兒童不會將其放入嘴部吮吸或舔舐的三輪車、乘騎玩具或大型玩具;根據(jù)墨西哥臨時性進口制度進口隨后將再出口的玩具和學前文具。
該法規(guī)將減少目前產(chǎn)品中針對砷、鋇、鎘、鉻、汞、鉛、硒和銻的最大允許濃度水平具體如下所示:(除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外,物品中硒和鋇的最大允許濃度含量在特殊情況下有所提高),任何三歲以下兒童用玩具或?qū)W前兒童用物品,除橡皮泥和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外:
- 砷–從100 mg/kg修改為25 mg/kg
- 鋇–從500 mg/kg修改為1000 mg/kg
- 鎘–從100 mg/kg 修改為75 mg/kg
- 鉻–從250 mg/kg 修改為60 mg/kg
- 鉛–從600 mg/kg 修改為90 mg/kg
- 汞–從100 mg/kg修改為60 mg/kg
- 硒–從300 mg/kg 修改為500 mg/kg
- 銻–從250 mg/kg修改為60 mg/kg
- 砷– 從100 mg/kg修改為25 mg/kg
- 鋇– 從500 mg/kg修改為250 mg/kg
- 鎘– 從100 mg/kg修改為50 mg/kg
- 鉻– 從250 mg/kg 修改為25 mg/kg
- 鉛– 從600 mg/kg修改為90 mg/kg
- 汞– 從100600 mg/kg修改為25 mg/kg
- 硒– 從300 mg/kg修改為500 mg/kg
- 銻– 從250 mg/kg 修改為60 mg/kg
以下玩具和學前物品的材料必須符合上述最大濃度水平:
- 顏料、清漆、亮漆、印花墨水、聚合物和類似涂料
- 聚合物和類似物質(zhì),包括薄板
- 紙張和紙板
- 天然或合成紡織品
- 玻璃、陶瓷和金屬材料
- 其他基底染色或未染色材料,包括木頭、硬紙板、骨制品和皮革
- 設計成留有痕跡的材料,如鉛筆尖或鋼筆墨水
- 造型和模塑材料,包括橡皮泥和凝膠
- 涂料,包括用手指敷的水彩顏料、清漆、漆、玻璃粉末等